2024年我县转移支付收入合计210904万元。其中:
一、返还性收入9015万元:
其中:
1.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254万元;
2.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527万元;
3.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4066万元;
4.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万元;
5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1166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7226万元:
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9211万元;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4191万元;
3.结算补助收入2672万元;
4.资源枯竭型城市资源支付补助收入2262万元;
5.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1627万元;
6.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089万元;
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7782万元;
8.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57万元;
9.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154万元;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87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6850万元;
12.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087万元;
13.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7万元;
14.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522万元;
15.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008万元;
16.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23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35万元;
18.商业服务业等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5万元;
1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37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663万元: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765万元;
2.公共安全33万元;
3.教育18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33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527万元;
6.卫生健康119万元;
7.节能环保3716万元;
8.城乡社区981万元;
9.农林水11040万元;
10.交通运输3443万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439万元;
12.商业服务业等325万元;
13.住房保障2070万元;
14.粮油物资储备30万元;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802万元;
16.其他收入60万元。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