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2018-15号宗地补交土地出让金
的批复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
发文机关:盂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2-26
标 题:盂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15号宗地补交土地出让金
的批复
发文字号: 盂政发〔2024〕133号 发布日期: 2024-12-26
主题词: 土地 补缴 出让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18-15号宗地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请示》(盂自然资发〔2024〕48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由盂县家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现行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金额为16600元,足额补缴出让金后,按规定给予办理规划核实(土地核验)相关手续,原规划条件不变。
盂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