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政发〔2024〕94号
盂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废止部分县政府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盂县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1件县政府文件、2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废止。被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废止县政府文件目录
盂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废止县政府文件目录
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全县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盂政发〔2020〕11号)予以废止;
二、《关于印发开展沙(石)矿企业治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盂政办发〔2021〕74号)予以废止;
三、《关于印发盂县促进服务业迅速复苏二十条措施、盂县加快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和盂县狠抓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二十六条措施的通知》(盂政办发〔2023〕4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