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示2025年全县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
发文机关: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6-10
标 题: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示2025年全县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发文字号: 盂政办发〔2025〕21号 发布日期:2025-6-10
主 题 词: 公示 货运 源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县政府决定对依法注册登记的141家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示。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坚决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深入推进全县治超工作。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